依据卫生部2011年8月2日发布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该标准于2012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和数据元目录。数据元目录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的相关数据元。适用于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收集、存储与共享,以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标准中规定了卫生信息中标识类数据元的数据元标识符、数据元名称、定义、数据元值的数据类型、表示格式和数据元允许值内容。数据元目录包括标识信息相关数据元。
按此标准建设的数据集内容涵盖了人员、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术语、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集、数据元和各种代码标准的注册管理,数据标准化则提供了在数据注册过程中基于标准化转换服务,其囊括了区域卫生业务数据的所有数据标准规范,根据应用领域分为数据类标准、技术类标准、管理类标准和业务类标准,并通过数据校验机制保障数据中心的数据进行标准化。
标准数据完全匹配国家对全程健康档案服务和注册服务的要求。数据注册涵盖了人员、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术语、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集、数据元和各种代码标准的注册管理,数据标准化提供了在数据注册过程中基于标准化转换服务,其囊括了区域卫生业务数据的所有数据标准规范,根据应用领域分为数据类标准、技术类标准、管理类标准和业务类标准,并通过数据校验机制保障数据中心的数据进行标准化。
依据标准建设的中心数据库数据集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