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提供一个关键字extends,用这个关键字,我们可以让一个类和另一个类建立起父子关系。
例如: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ople {}
Student称为子类(派生类),People称为父类(基类 或超类)。
当子类继承父类后,就可以直接使用父类公共的属性和方法了。
提高代码复用性,减少代码冗余,增强类的功能扩展性。
请阅读以下代码存在的问题,并使用继承这个技术进行优化。
?解决方案:把相同的属性和行为抽离出来,构成父类,子类继承即可
子类们相同特征(共性属性,共性方法)放在父类中定义,子类独有的的属性和行为应该定义在子类自己里面。
为什么? 如果子类的独有属性、行为定义在父类中,会导致其它子类也会得到这些属性和行为,这不符合面向对象逻辑。
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但是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器。
Java是单继承模式: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直接父类。
Java不支持多继承、但是支持多层继承。
Java中所有的类都是Object类的子类。
1、子类是否可以继承父类的构造器?
不可以的,子类有自己的构造器,父类构造器用于初始化父类对象。
2、子类是否可以继承父类的私有成员? 可以的,只是不能直接访问。
3、子类是否可以继承父类的静态成员?
有争议的知识点。
子类可以直接使用父类的静态成员(共享)
但个人认为: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静态成员。(共享并非继承)?
4、Java为何不支持多继承,请看如下反证法
public class 父类A { ? ? public void method(){ ? ? ? ? System.out.println("复习数学"); ? ? } }
public class 父类B { ? ? public void method(){ ? ? ? ? System.out.println("复习语文"); ? ? } }
public class 子类C extends 父类A , 父类B{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 ? ? ? ? ?
????????????????子类 z = new 子类(); ? ? ? ?
????????????????z.method(); ? // 复习啥?出现二义性,听哪个爸爸的呢?java懵了!因此不支持多继承 ? ?
} }
在子类方法中访问成员(成员变量、成员方法)满足:就近原则
????????先子类局部范围找
????????然后子类成员范围找
????????然后父类成员范围找,如果父类范围还没有找到则报错。
如果子父类中,出现了重名的成员,会优先使用子类的,此时如果一定要在子类中使用父类的怎么办?
????????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指定访问父类的成员。格式:super.父类成员变量/父类成员方法
在继承体系中,子类出现了和父类中一模一样的方法声明,我们就称子类这个方法是重写的方法。
当子类需要父类的功能,但父类的该功能不完全满足自己的需求时。
子类可以重写父类中的方法。
旧手机的功能只能是基本的打电话,发信息
新手机的功能需要能够:基本的打电话下支持视频通话。基本的发信息下支持发送语音和图片。
public class Phone {
public void call(){
System.out.println("打电话开始~~~");
}
public void sendMessage(){
System.out.println("发送短信开始~~~");
}
}
public class NewPhone extends Phone{
/**
方法重写了
*/
@Override
public void call() {
super.call();
System.out.println("支持视频通话~~~");
}
/**
方法重写了
*/
@Override
public void sendMessage() {
super.sendMessage();
System.out.println("支持发送图片和视频~~~");
}
}
@Override是放在重写后的方法上,作为重写是否正确的校验注解。
加上该注解后如果重写错误,编译阶段会出现错误提示。
建议重写方法都加@Override注解,代码安全,优雅!
重写方法的名称、形参列表必须与被重写方法的名称和参数列表一致。
私有方法不能被重写。
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时,访问权限必须大于或者等于父类 (暂时了解 :缺省 < protected < public) 。
子类不能重写父类的静态方法,如果重写会报错的。
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器默认都会先访问父类中无参的构造器,再执行自己。
子类在初始化的时候,有可能会使用到父类中的数据,如果父类没有完成初始化,子类将无法使用父类的数据。
子类初始化之前,一定要调用父类构造器先完成父类数据空间的初始化。
子类构造器的第一行语句默认都是:super(),不写也存在。
初始化继承自父类的数据。
会报错,因为子类默认是调用父类无参构造器的。
子类构造器中可以通过书写 super(…),手动调用父类的有参数构造器
this: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super:代表父类存储空间的标识。
需求:
在学员信息登记系统中,后台创建对象封装数据的时候如果用户没有输入学校,则默认使用“黑马培训中心”。
如果用户输入了学校则使用用户输入的学校信息。?
public class Student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String schoolName;
public Student() {
}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 {
// 借用兄弟构造器!
this(name, "黑马培训中心");
}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 String schoolName) {
this.name = name;
this.schoolName = schoolName;
}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public String getSchoolName() {
return schoolName;
}
public void setSchoolName(String schoolName) {
this.schoolName = schoolName;
}
}
子类通过 this (...)去调用本类的其他构造器,本类其他构造器会通过 super 去调用父类的构造器,最终还是会调用父类构造器的。
注意:this(…) super(…) 都只能放在构造器的第一行,所以二者不能共存在同一个构造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