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7日
一、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可以在原有代码上进行添加/扩展,但尽量不要修改原有代码。
二、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子类继承父类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
三、 依赖倒转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具体的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其实现的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其实现的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其抽象。
简单来说就是要求对抽象进行编程,而不是对实现进行编程。目的是降低耦合度。
四、接口隔离原则
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客户端不应该被迫依赖于它不使用的方法。
五、迪米特法则
又叫 最少知识原则。其含义是:
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需直接通信,那么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调用,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
其目的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模块的相互独立性。
六、合成复用原则
尽量先使用组合或者聚合等关联关系来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关系来实现。
通常类的复用分为继承复用和合成复用两种。
文章来源:https://blog.csdn.net/github_74119282/article/details/13563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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