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POS机需要具备怎样的资质?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央人民银行通告〔2013〕9号)明确规定,扩展合作商户的三方支付平台必须依法设立并遵守合规经营行为。三方支付平台要对合作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从事互联网交易等经营活动的个人,三方支付平台也要严格审核其身份证件。
2.单位和个人是否可以在网络上购买或销售POS机、刷卡机等受理终端设备呢?
根据《中央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控,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规定,网上禁止任何个人或单位进行POS机(包括MPOS)和刷卡机等受理终端设备的买卖活动。
3.如果银行或收单机构发现有操作违反规定或无法确定实际使用场所的受理终端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中央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控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进行移机操作或无法确定日常使用位置的受理终端设备,一律停止业务功能。
4.哪些类型的签约商家应该被列入黑名单进行管控?
中央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控预防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明确规定,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操作被银行和收单机构停止服务的签约商家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帮助迁移犯罪所得的签约商家及相关人员,根据公安部门的判定,也包括买卖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等,都将被列入黑名单进行管控。
5.银行或收单机构对于租赁、外借、售卖或购置银行账户(包括银行卡)或支付账号以及冒名顶替开户的行为,应采取何种处罚措施?
?《中央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控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有关事项通知》(银发〔2019〕85号)明确规定,银行或收单机构必须对公安部门确认的租赁、外借、售卖、购置银行账户(包括银行卡)或支付账号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策划者,如果他们冒充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来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号,将在5年内被暂停银行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号的所有业务,并且不能为其开立新的账户。
为了安全使用银行账户(包括银行卡)和支付账号,我们提醒您:
1.我会正确管理我的账户,对转账操作清晰明了;卡号和密码需要保密,个人身份信息不要泄露;网络购物方便但要注意支付流程;参与非法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会带来犯罪行为,贪图小利最终会后悔。
2.为了保护个人身份信息,我们应该避免把申请银行卡的任务交给他人,不要将个人资料转交给第三方,以及不要随意丢弃账户查询、ATM提款和POS消费回单。
3.在收到疑似诈骗电话或短信时,请务必仔细阅读发卡行提供的银行卡使用说明和安全防护要求。请不要随意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包括银行账户、账户密码及手机验证码。一定要拨打发卡行的电话进行核实,如果需要的话,还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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