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一般包括化学治疗药物、放射性药物、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免疫治疗药物、内分泌治疗药物等,不包括止吐药、镇痛药、升白药等辅助抗肿瘤治疗的药物。
??治疗评效:通常需要CT或核磁来评估,分为以下4种:
??CR(完全缓解):疗效最好。可以简单的理解成肿瘤完全消失,就是化疗或靶向治疗后复查,发现原有的肿瘤病灶基本都消失了。
??PR(部分缓解):疗效其次。指的是化疗或靶向治疗后复查,发现原有的肿瘤病灶明显缩小,整体缩小程度大于30%,但病变还在。假如一个10cm的病灶,治疗后肿瘤小于7cm,这就是PR。
??SD(疾病稳定):有疗效但很一般。指的是化疗或靶向治疗后复查,发现原有的肿瘤病灶变化不大。肿瘤整体缩小程度不到30%,增大程度不到20%。假如一个10cm的病灶,治疗后变为7-12cm之间,就是疾病稳定。
??PD(疾病进展):无效。指的是化疗或靶向治疗后复查,发现原有的肿瘤病灶增大超过20%,或者出现新的肿瘤病灶。假如一个10cm的病灶,治疗后变为12cm以上,就是PD。并且,哪怕10cm缩小到3cm,只要新出现一个明确的肿瘤病灶,无论原有病灶缩小的多明显,都是PD。
??一线治疗:指的是诊断以后的首轮治疗,这时的治疗方案效果最好、副作用最小,也称为基本治疗或疗法。一线治疗的目的是在可能的情况下治愈癌症。
??二线治疗:指的是在一线治疗后,患者再次出现肿瘤进展,且对一线治疗方案耐药,需要更换抗癌机理不同的方案。
??和一线相比,二线治疗方案或疗效劣于一线,或副作用偏大,或价格偏高。
??三线治疗:指的是二线治疗失败后,再次换用其它方案的治疗。一般到三线时,可选择的药物和有效的治疗方案就越来越少了。
??总之,一线治疗是最重要的治疗,也直接决定着患者的生存预后。因为肿瘤一旦对一线治疗耐药,后线治疗的效果会越来越差,患者的身体状况也会每况愈下。
??详细分类可看参考文件1的内容。
??治疗线数仅针对晚期恶性肿瘤的全身抗肿瘤治疗,或早中期恶性肿瘤局部根治治疗后复发转移已无法再次局部治疗的情况。
??治疗线数的更换以主要用药为判断依据,最主要的化疗药物没有本质变化,其他药物的增减并不记录为换线。但因靶向药物的特殊性,加用双靶向或者靶向联合化疗,则记录为换线。而无论何时,局部治疗(放疗、介入治疗)均不记录为线数。
??需要提醒的是,晚期肿瘤的治疗是按线数、疗程的规范化的一种治疗模式。其目的首先是提高生活质量,其次才是延长生存期。因此,不建议在短期内同时使用多个药物。
??此外,多种治疗方案失败的患者,其治疗选择会越来越有限,甚至出现无药可治的局面。这时,大部分治疗指南会推荐参加临床研究。而对于患者而言,临床研究也许是另一条更好的出路。
1、不可切除局部晚期食管癌的治疗
2、远处转移性食管及食管胃交界部癌的一线治疗
(1)HER-2阳性腺癌患者,PS=0-2
(2)HER-2阴性腺癌
(3)鳞癌,PS=0-2
3、远处转移性食管及食管胃交界部癌的二线及以上治疗
参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