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先我想说明一个原则,那就是裁员的赔偿是2N,而协商解除合同的法定补偿是N+1,当然只要是协商,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实际上能赔偿多少,全凭本事。当然本人并不专业,但可以粗略这样理解。有了这个前提,我来和大家谈谈我是怎么被约谈,被恐吓,被调岗,又是怎么应对的,希望给大家一个参考。
? ? ? ? 大概是在2023年11月20日左右,因为我记得当天是一个周一。我的会议列表里突然多出一个HR安排的以confidential talk(这里不是我装逼,她会议主题就是这个)为主题的会议,参与人只有我、我的直属领导、HR。我当时心想,HR约谈的机会不常见,不是升职就是辞退,果不其然,一般好消息不会主动找上门。当时短暂失落之后,其实很快也就放松了,因为接下来要面对的是协商补偿金的问题。
? ? ? ? 一进入会议室的门,HR就开始了她的骚操作。首先是让我的直属领导解释为什么会有今天的会议,无非就是岗位缩减之类的废话,我几乎没听,因为当时只想听他们的赔偿方案。她之所以让我的领导解释这件事情,无非就是想转移矛盾,把自己变成这件事的旁观者,但实际上怎么回事大家心里都清楚。
? ? ? ? HR给的方案是3天之内签约,last day定在12月22日,能拿到N+1(为了这个,他们还专门造了一个词,叫“快签费”),3天之后如果再想签,就只能给N。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这个last day设定的很巧妙,相当于在当天的33天之后,这样一来是不会产生所谓的“待通知金”的。另外,她见我犹豫不决,就开始计算我最终能拿到多少钱,把年终奖和待发的工资也算进去了,看起来确实不算少,但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这是在下套,年终奖和工资本来就是我应得的啊。然后就是年假折现的问题,这个我之前是不了解的,在这里也给同样困惑的小伙伴做一个科普。年假分为法定年假和公司年假,法定年假是5天,每个公司都一样,公司年假一般算是公司福利,我们这边当时是10天,遇到请假的情况优先扣除法定年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年假有剩余,法定年假折现为日薪×300%,公司年假日薪×100%。读到这里相信善于思考的小伙伴已经发现猫腻了,这时候已经是2023年年底了,年假就算还没清零,也休得差不多了,这里真的不知道该说他们精明还是阴险。简而言之,就是她设定了一个概念,鼓励大家赶紧签约,我有很多同事就这样稀里糊涂签约了。我当时其实脑子也没那么清楚,只是觉得既然有考虑的时间,就先好好考虑一下再做决定。
? ? ? ? 由于我们家里有法律从业者,虽然仲裁的案件接触不多,但总体上原理是差不多的。我回家跟她简单商量过后,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HR在混淆概念,把辞退包装成了协商。因此我在第三天的时候,回复HR,讲述了我过去对公司的贡献,列举了我历年的绩效一直优秀,并说明了我的诉求。如果这是协商的话,我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请公司按法定2N给予赔偿。我的情况相较于大部分打工人还有些特殊,我最早加入该公司是2018年以外包员工的身份外派到此,在2021年转为内部员工。在我查阅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后,我发现这个N的计算方法,也是非常有讲究的,因此我果断要求N从2018年起算,有兴趣的可以自行查阅劳动法实施条例,没有此情形,请忽略。在此还是想鼓励广大外包员工积极维权,不要因为怕麻烦就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
? ? ? ? 结果不出我所料,HR在3天考虑期限内,虽然疯狂发消息劝我签约,但是我始终坚持我的以上诉求,他们也并没有什么办法。
? ? ? ? 过了大概不到2周,HR的经理安排了一个类似的会议,邀请我继续就这件事展开讨论。总体内容比较雷同,不再展开。唯一和上次不同的是,这次他们翻遍了资料,说我入职时填的背调联系人不实,存在欺诈行为。我当时虽然很惊讶,惊讶于他们的不择手段和用心良苦,但也并没有太过惊慌。因为我的背调联系人一共4个人,有三个是绝对属实的,另外一个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是假的,他严格来说是我的前同事,但被我填在了直属领导这一栏。有过外包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外派员工是不存在直属上级的,直属上级都来自甲方。另外,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已经履行的合同,是不会因为背调信息而导致失效的。因此,这次我又拒绝了他们提出的条件,坚持我的诉求。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始终不承认强制辞退,虽然我此时已经有了仲裁的念头,还是决定等等看。
? ? ? ? 又过了几天,我的一些同事被HR的各种骚扰搞得心力交瘁,纷纷签字了事。这使我成为了整个部门唯一一个还在坚持的钉子户。其实当时的我,也有很强的放弃的念头。但是这种颠倒黑白的行为,让我一直有一种和他们战斗到底的冲动。加上家里人一直支持我,我决定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 ? ? ? 不出所料,HR把最后一招用在了我身上。具体方案就是,调岗到其他部门,但是必须去外地办公,并且要在一周之内搬去外地办公地点。我当时都快气笑了,反问HR说,你能做到一周之内从一个城市搬去另一个城市吗?经过了一系列没有营养的对话之后,我提出以下方案。因为新的岗位是和我技能匹配的岗位,新的领导是我之前认识并且敬重的领导,我同意调岗。去外地办公的要求非常无理,考虑IT工作的性质,加之我过去一直在北京上班,很多同事也都在外地,并没有对工作造成任何影响。加上本人当时正在读北京理工大学的MEM,经常要去学校找导师,我提出2024年7月份再去外地办公。HR给出的回应是,直接发邮件给我,并且逐级抄送到副总裁,要求我1月22日前,前往外地工作,并执行当地考勤。当这一合理要求得到拒绝后,我当天晚上下班,就提交了仲裁申请。
? ? ? ? 我从提交劳动仲裁到现在前后也就不到20天的时间,效率还是非常高的,最初还由于不太了解流程出现了几次被要求修改申请的情况,到今天(2024年1月8日)已经接到仲裁院的开庭通知了,虽然过程艰难,本周五这件事情终于要有结果了。另外,补充一句现在北京的仲裁申请流程真的很人性化,这点真的要点赞。请大家不要轻信网上说的仲裁一打就是2年半,如果有小伙伴遇到类似的情况,请一定不要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相信自己,相信国家公信力。如果对仲裁流程有疑问,欢迎大家私信我,打工人要互帮互助啊。当然也可以直接拨打仲裁委电话咨询。
? ? ? ? 可能有的小伙伴好奇,我仲裁期间是不是就没有收入了。其实是这样的,我接受了调岗,然后就开始进入新岗位工作了,新的同事和领导们也都比较理解我的情况,给了我最大程度的支持,这点真的要感恩大家。另外,在新的岗位工资也是不变的,任何在工资上动手脚的行为,都会成为我新的仲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