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JavaScript this、let、const关键字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一、JavaScript this关键字

1、描述

面向对象语言中,this表示当前对象的一个引用。

但在JavaScript中,this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执行环境的改变而变化。

  1. 方法中,this表示该方法所属的对象。
  2. 如果单独使用,this表示全局对象。
  3. 在函数中,this表示全局对象。
  4. 在函数中,在严格模式下,this是未定义的(undefinded)。
  5. 在事件中,this表示接收事件的元素。
  6. 类似call()和apply()方法,可以将this引用到任何对象。

2、this使用

1)、方法中的this

在对象方法中,this指向调用它所在方法的对象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Javascript基础学习</title>
	</head>
	<body>
		<h2>JavaScript <b>this</b> 关键字</h2>
		<p>实例中,<b>this</b> 指向了 <b>person</b> 对象。</p>
		<p>因为 person 对象是 fullName 方法的所有者。</p>
		<p id="demo"></p>
		<script>
			// 创建一个对象
			var person = {
				firstName: "John",
				lastName: "Doe",
				id: 5566,
				fullName: function() {
					return this.firstName + " " + this.lastName;
				}
			};

			// 显示对象的数据
			document.getElementById("demo").innerHTML = person.fullName();
		</script>

	</body>
</html>

运行结果:

在上述实例中,this表示person对象。

fullName方法所属的对象就是person。

2)、单独使用this

单独使用this,则它指向全局对象。

<script>
var x = this;
document.getElementById("demo").innerHTML = x;
</script>

输出结果:[object Window]

"use strict";

var x = this;

在严格模式下,如果单独使用,this也是指向全局对象。

3)、函数中使用this(默认)

在函数中,函数的所属者默认绑定到this上。

<script>
document.getElementById("demo").innerHTML=
myFunction();
function myFunction() {
  return this;
}
</script>

输出结果:[object Window]

在浏览器中,Window就是该全局对象为【object Window】。

4)、函数中使用this(严格模式)

严格模式下函数是没有绑定到this上,这时候this是undefined。

<script>
"use strict";
document.getElementById("demo").innerHTML= myFunction();
function myFunction() {
  return this;
}
</script>

输出结果:undefined

5)、事件中使用this

在HTML事件语句中,this指向了接收事件的HTML元素: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Javascript基础学习</title>
	</head>
	<body>
		<h2>JavaScript <b>this</b> 关键字</h2>
		<button onclick="this.style.display='none'">点我后我就消失了</button>
	</body>
</html>

输出结果:

点击“点我后我就消失了”的按钮后,该button消失。

6)、对象方法中绑定this

下面实例中,this 是 person 对象,person 对象是函数的所有者:

var person = {
  firstName  : "John",
  lastName   : "Doe",
  id         : 5566,
  myFunction : function() {
    return this;
  }
};

下面这个实例说明:?this.firstName?表示?this?(person) 对象的?firstName?属性。

var person = {
  firstName: "John",
  lastName : "Doe",
  id       : 5566,
  fullName : function() {
    return this.firstName + " " + this.lastName;
  }
};

7)、显示函数绑定

在 JavaScript 中函数也是对象,对象则有方法,apply 和 call 就是函数对象的方法。这两个方法异常强大,他们允许切换函数执行的上下文环境(context),即 this 绑定的对象。

在下面实例中,当我们使用 person2 作为参数来调用 person1.fullName 方法时,?this?将指向 person2, 即便它是 person1 的方法.

二、JavaScript let、const关键字

1、描述

let 声明的变量只能在let命令所在的代码块内有效。

const 声明一个只读的变量,一旦声明,常量的值就不能改变。

在ES6之前,JavaScript只有两种作用域:全局变量和函数内的局部变量。

2、let

全部变量:

在函数外声明的变量作用域是全局的

全局变量在JavaScript程序中的任何地方都可以访问。

局部变量:

在函数内声明的变量作用域是局部的(函数内)。

函数内使用var 声明的变量只能在函数内访问,如果不使用var 声明则是全局变量。

JavaScript块级作用域:

函数内使用 var 关键字声明的变量不具备块级作用域的特性,它在{}外依然能被访问到。

let声明的变量只在let命令所在代码块{}内有效,在{}之外不能访问。

重新定义变量:

使用var关键字重新声明变量可能会带来问题,在代码块中重新声明的变量也会重新声明块外的变量。

let关键字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它只在let命令所在的代码块{}内有效。

循环作用域:

使用var关键字

上述实例,使用var关键字声明的变量是全局的,包括在循环体内与循环体外。

使用let关键字:

上述实例使用let关键字,它声明的变量作用域只在循环体内,在循环体外的变量不受影响。

3、const

const 用于声明一个或多个常量,声明时必须进行初始化,且初始化后值不可再修改:

const定义常量与使用let?定义的变量相似:

二者都是块级作用域

都不能和它所在作用域内的其他变量或函数拥有相同的名称

两者还有以下两点区别:

const声明的常量必须初始化,而let声明的变量不用

const 定义常量的值不能通过再赋值修改,也不能再次声明。而 let 定义的变量值可以修改。

const 声明的常量必须初始化:

非真正的常量:

const 的本质: const 定义的变量并非常量,并非不可变,它定义了一个常量引用一个值。使用 const 定义的对象或者数组,其实是可变的。

下面的代码并不会报错:

但是我们不能对常量对象重新赋值:

以下实例修改常量数组:

但是我们不能对常量数组重新赋值:

备注:

  1. 使用var关键字声明的变量,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修改

2.在相同的作用域或块级作用域中,不能使用const关键字来重置var和let 关键字声明的变量

3.在相同的作用域或块级作用域中,不能使用const关键字来重置const关键字声明的变量

4.const关键字在不同的作用域,或不同块级作用域中是可以重新声明赋值的:

文章来源:https://blog.csdn.net/yyxhzdm/article/details/13500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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