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行的列举名称(都是常量),代表每个枚举的对象(因为枚举不能创建对象,只能依靠罗列名称确定可使用枚举对象个数),这些名称代表的对象可以使用所在枚举类的所有成员变量、成员方法、静态变量、静态方法等
通过枚举名.第一行列举的标识符名称来创建枚举对象
特点:
枚举是一种特殊类,所有类包含的东西(变量、方法、代码块、构造器、内部类等),枚举都可以有,但第一行只能写一个合法的标识符,其次枚举的构造器必须私有。
示例代码1:
枚举类编译class文件
示例代码2:
示例代码3:用枚举替代单例对象
枚举可做信息标志和分类,但用常量同样也能实现,可以根据实践情况选择用枚举还是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