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VO、DO、DAO、BO、DTO、POJO有什么区别,看完你就彻底知道了,详细完整解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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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Opersistant object持久对象

可以看成是与数据库中的表相映射的java对象。使用Hibernate来生成PO是不错的选择。

二、VOvalue object值对象

通常用于业务层之间的数据传递,和PO一样也是仅仅包含数据而已。但应是抽象出的业务对象,可以和表对应,也可以不,这根据业务的需要.

PO只能用在数据层,VO用在商业逻辑层和表示层。各层操作属于该层自己的数据对象,这样就可以降低各层之间的耦合,便于以后系统的维护和扩展。

三、DAOData Access Objects数据访问对象接口

DAO是Data Access Object数据访问接口,数据访问:顾名思义就是与数据库打交道。夹在业务逻辑与数据库资源中间。

J2EE开发人员使用数据访问对象(DAO)设计模式把底层的数据访问逻辑和高层的商务逻辑分开.实现DAO模式能够更加专注于编写数据访问代码.

DAO模式是标准的J2EE设计模式之一.开发人员使用这个模式把底层的数据访问操作和上层的商务逻辑分开.一个典型的DAO实现有下列几个组件:

  1. 一个DAO工厂类;

  2. 一个DAO接口;

  3. 一个实现DAO接口的具体类;

  4. 数据传递对象(有些时候叫做值对象).

具体的DAO类包含了从特定的数据源访问数据的逻辑。

四、BOBusiness Object业务对象层

表示应用程序领域内“事物”的所有实体类。这些实体类驻留在服务器上,并利用服务类来协助完成它们的职责。

五、DO(Domain Object)领域对象

从现实世界中抽象出来的有形或无形的业务实体。

六、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

主要用于远程调用等需要大量传输对象的地方。比如我们一张表有100个字段,那么对应的PO就有100个属性。但是我们界面上只要显示10个字段,客户端用WEB service来获取数据,没有必要把整个PO对象传递到客户端,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只有这10个属性的DTO来传递结果到客户端,这样也不会暴露服务端表结构.到达客户端以后,如果用这个对象来对应界面显示,那此时它的身份就转为VO

七、POJOPlain Old Java Objects简单的Java对象

实际就是普通JavaBeans,使用POJO名称是为了避免和EJB混淆起来, 而且简称比较直接.其中有一些属性及其getter、setter方法的类,有时可以作为value object或dto(Data Transform Object)来使用.当然,如果你有一个简单的运算属性也是可以的,但不允许有业务方法,也不能携带有connection之类的方法

下面以一个时序图建立简单模型来描述上述对象在三层架构应用中的位置:?

流程图解释:?

用户发出请求(可能是填写表单),表单的数据在展示层被匹配为VO。
展示层把VO转换为服务层对应方法所要求的DTO,传送给服务层。
服务层首先根据DTO的数据构造(或重建)一个DO,调用DO的业务方法完成具体业务。
服务层把DO转换为持久层对应的PO(可以使用ORM工具,也可以不用),调用持久层的持久化方法,把PO传递给它,完成持久化操作。
对于一个逆向操作,如读取数据,也是用类似的方式转换和传递。

VO与DTO的区别

1.大家可能会有个疑问(在笔者参与的项目中,很多程序员也有相同的疑惑):既然DTO是展示层与服务层之间传递数据的对象,为什么还需要一个VO呢?对!对于绝大部分的应用场景来说,DTO和VO的属性值基本是一致的,而且他们通常都是POJO,因此没必要多此一举,但不要忘记这是实现层面的思维,对于设计层面来说,概念上还是应该存在VO和DTO,因为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DTO代表服务层需要接收的数据和返回的数据,而VO代表展示层需要显示的数据。

2.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可能会比较容易理解:例如服务层有一个getUser的方法返回一个系统用户,其中有一个属性是gender(性别),对于服务层来说,它只从语义上定义:1-男性,2-女性,0-未指定,而对于展示层来说,它可能需要用“帅哥”代表男性,用“美女”代表女性,用“秘密”代表未指定。说到这里,可能你还会反驳,在服务层直接就返回“帅哥美女”不就行了吗?对于大部分应用来说,这不是问题,但设想一下,如果需求允许客户可以定制风格,而不同风格对于“性别”的表现方式不一样,又或者这个服务同时供多个客户端使用(不同门户),而不同的客户端对于表现层的要求有所不同,那么,问题就来了。再者,回到设计层面上分析,从职责单一原则来看,服务层只负责业务,与具体的表现形式无关,因此,它返回的DTO,不应该出现与表现形式的耦合。

3.理论归理论,这到底还是分析设计层面的思维,是否在实现层面必须这样做呢?一刀切的做法往往会得不偿失,下面我马上会分析应用中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

VO与DTO的应用

上面只是用了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VO与DTO在概念上的区别,本节将会告诉你如何在应用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在以下才场景中,我们可以考虑把VO与DTO二合为一(注意:是实现层面):

当需求非常清晰稳定,而且客户端很明确只有一个的时候,没有必要把VO和DTO区分开来,这时候VO可以退隐,用一个DTO即可,为什么是VO退隐而不是DTO?回到设计层面,服务层的职责依然不因该与展示层耦合,所以,对于前面的例子,你很容易理解,DTO对于“性别”来说,依然不能用“帅哥美女”,这个转换应该依赖与页面的脚本(如javaScript)或其他机制(JSTL,EL,CSS)。
即使客户端可以进行定制,或者存在多个不同的客户端,如果客户端能够用某种技术(脚本或其他机制)实现转换,同样可以让VO隐退。

以下场景需要优先考虑VO,DTO并存:

上述场景的反面场景
因为某种技术原因,比如某个框架(如Flex)提供自动把POJO转换为UI中某些FieId时,可以考虑在实现层面定义出VO,这个这个权衡完全取决于使用框架的自动转换能力带来的开发和维护效率提升与设计多一个VO所多做的事情带来的开发和维护效率的下降之间的对比。
如果页面出现一个“大视图”,而组成这个大视图的所有数据需要调用多个服务,返回多个DTO来组装(当然,这同样可以通过服务层提供一次性返回一个大视图的DTO来取代,但在服务层提供一个这样的方法是否合适,需要在设计层面进行权衡)。

DTO与DO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上的区别,DTO是展示层和服务层之间的数据传输对象(可以认为是两者之间的协议),而DO是对现实世界各种业务角色的抽象,这就引出了两者在数据上的区别,例如UserInfo和User(对于DTO和DO的命名规则,请参见笔者前面的一篇博文),对于一个getUser方法来说,本质上它永远不应该返回用户的密码,因此UserInfo至少比User少一个password的数据。而在领域驱动设计中,正如第一篇系列文章所说,DO不是简单的POJO,它具有领域业务逻辑。

DTO与DO的应用

1.从上一节的例子中,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问题:既然getUser方法返回的UserInfo不应该包含password,那么就不应该存在password这个属性定义,但如果同时有一个createUser的方法,传入的UserInfo需要包含用户的password,怎么办?在设计层面,展示层向服务层传递的DTO与服务层返回给展示层的DTO在概念上是不同的,但在实现层面,我们通常很少会这样做(定义两个UserInfo,甚至更多),因为这样做并不见得很明智,我们完全可以设计一个完全兼容的DTO,在服务层接收数据的时候,不该由展示层设置的属性(如订单的总价应该由其单价、数量、折扣等决定),无论展示层是否设置,服务层都一概忽略,而在服务层返回数据时,不该返回的数据(如用户密码),就不设置对应的属性。
2.对于DO来说,还有一点需要说明:为什么不在服务层中直接返回DO呢?这样可以省去DTO的编码和转换工作,原因如下:

两者在本质上的区别可能导致彼此并不一一对应,一个DTO可能对应多个DO,反之亦然,甚至两者存在多对多的关系。
DO具有一些不应该让展示层知道的数据。
DO具有业务方法,如果直接把DO传递给展示层,展示层的代码就可以绕过服务层直接调用它不应该访问的操作,对于基于AOP拦截服务层来进行访问控制的机制来说,这问题尤为突出,而在展示层调用DO的业务方法也会因为事务的问题,让事务难以控制。
对于某些ORM框架(如Hibernate)来说,通常会使用“延迟加载”技术,如果直接把DO暴露给展示层,对于大部分情况,展示层不在事务范围之内(Open session in view在大部分情况下不是一种值得推崇的设计),如果其尝试在Session关闭的情况下获取一个未加载的关联对象,会出现运行时异常(对于Hibernate来说,就是LazyInitiliaztionException)。
从设计层面来说,展示层依赖于服务层,服务层依赖于领域层,如果把DO暴露出去,就会导致展示层直接依赖于领域层,这虽然依然是单向依赖,但这种跨层依赖会导致不必要的耦合。

对于DTO来说,也有一点必须进行说明,就是DTO应该是一个“扁平的二维对象”,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User会关联若干个其他实体(例如Address、Account、Region等),那么getUser()返回的UserInfo,是否就需要把其关联的对象的DTO都一并返回呢?如果这样的话,必然导致数据传输量的大增,对于分布式应用来说,由于涉及数据在网络上的传输、序列化和反序列化,这种设计更不可接受。如果getUser除了要返回User的基本信息外,还需要返回一个AccountId、AccountName、RegionId、RegionName,那么,请把这些属性定义到UserInfo中,把一个“立体”的对象树“压扁”成一个“扁平的二维对象”,笔者目前参与的项目是一个分布式系统,该系统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一个对象的所有关联对象都转换为相同结构的DTO对象树并返回,导致性能非常的慢。

DO与PO的区别

DO和PO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一一对应的,PO是只含有get/set方法的POJO,但某些场景还是能反映出两者在概念上存在本质的区别:

DO在某些场景下不需要进行显式的持久化,例如利用策略模式设计的商品折扣策略,会衍生出折扣策略的接口和不同折扣策略实现类,这些折扣策略实现类可以算是DO,但它们只驻留在静态内存,不需要持久化到持久层,因此,这类DO是不存在对应的PO的。
同样的道理,某些场景下,PO也没有对应的DO,例如老师Teacher和学生Student存在多对多的关系,在关系数据库中,这种关系需要表现为一个中间表,也就对应有一个TeacherAndStudentPO的PO,但这个PO在业务领域没有任何现实的意义,它完全不能与任何DO对应上。这里要特别声明,并不是所有多对多关系都没有业务含义,这跟具体业务场景有关,例如:两个PO之间的关系会影响具体业务,并且这种关系存在多种类型,那么这种多对多关系也应该表现为一个DO,又如:“角色”与“资源”之间存在多对多关系,而这种关系很明显会表现为一个DO——“权限”。
某些情况下,为了某种持久化策略或者性能的考虑,一个PO可能对应多个DO,反之亦然。例如客户Customer有其联系信息Contacts,这里是两个一对一关系的DO,但可能出于性能的考虑(极端情况,权作举例),为了减少数据库的连接查询操作,把Customer和Contacts两个DO数据合并到一张数据表中。反过来,如果一本图书Book,有一个属性是封面cover,但该属性是一副图片的二进制数据,而某些查询操作不希望把cover一并加载,从而减轻磁盘IO开销,同时假设ORM框架不支持属性级别的延迟加载,那么就需要考虑把cover独立到一张数据表中去,这样就形成一个DO对应对个PO的情况。
PO的某些属性值对于DO没有任何意义,这些属性值可能是为了解决某些持久化策略而存在的数据,例如为了实现“乐观锁”,PO存在一个version的属性,这个version对于DO来说是没有任何业务意义的,它不应该在DO中存在。同理,DO中也可能存在不需要持久化的属性。

DO与PO的应用

由于ORM框架的功能非常强大而大行其道,而且JavaEE也推出了JPA规范,现在的业务应用开发,基本上不需要区分DO与PO,PO完全可以通过JPA,Hibernate Annotations/hbm隐藏在DO之中。虽然如此,但有些问题我们还必须注意:

对于DO中不需要持久化的属性,需要通过ORM显式的声明,如:在JPA中,可以利用@Transient声明。
对于PO中为了某种持久化策略而存在的属性,例如version,由于DO、PO合并了,必须在DO中声明,但由于这个属性对DO是没有任何业务意义的,需要让该属性对外隐藏起来,最常见的做法是把该属性的get/set方法私有化,甚至不提供get/set方法,但对于Hibernate来说,这需要特别注意,由于Hibernate从数据库读取数据转换为DO时,是利用反射机制先调用DO的空参数构造函数构造DO实例,然后再利用JavaBean的规范反射出set方法来为每个属性设值,如果不显式声明set方法,或把set方法设置为private,都会导致Hibernate无法初始化DO,从而出现运行时异常,可行的做法是把属性的set方法设置为protected。
对于一个DO对应多个PO,或者一个PO对应多个DO的场景,以及属性级别的延迟加载,Hibernate都提供了很好的支持,请参考Hibnate的相关资料。

详述 PO VO BO DTO DAO 和 POJO 的概念及区别

实话,我相信对于刚接触 PO、VO、BO、DTO、DAO 和 POJO 这些概念的同学来说,大都会有一种“这都是什么鬼?”的感觉,可谓是云里雾里,不知今夕何夕!现在,就让咱们一起揭开这些 “X”O 的面纱,看看它们的庐山真面目。首先,来个图瞅瞅:

第 1 个:DAO

  DAO(Data Access Object)数据访问对象,它是一个面向对象的数据库接口,负责持久层的操作,为业务层提供接口,主要用来封装对数据库的访问,常见操作无外乎 CURD。我们也可以认为一个 DAO 对应一个 POJO 的对象,它位于业务逻辑与数据库资源中间,可以结合 PO 对数据库进行相关的操作。

第 2 个:PO

  PO(Persistent Object)持久层对象,它是由一组属性和属性的get和set方法组成,最简单的 PO 就是对应数据库中某个表中的一条记录(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将数据库表中的一条记录理解为一个持久层对象),多个记录可以用 PO 的集合,PO 中应该不包含任何对数据库的操作。PO 的属性是跟数据库表的字段一一对应的,此外 PO 对象需要实现序列化接口。

第 3 个:BO

  BO(Business Object)业务层对象,是简单的真实世界的软件抽象,通常位于中间层。BO 的主要作用是把业务逻辑封装为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其它的对象。举一个求职简历的例子,每份简历都包括教育经历、项目经历等,我们可以让教育经历和项目经历分别对应一个 PO,这样在我们建立对应求职简历的 BO 对象处理简历的时候,让每个 BO 都包含这些 PO 即可。

第 4 个:VO

  VO(Value Object)值对象,通常用于业务层之间的数据传递,和 PO 一样也是仅仅包含数据而已,但 VO 应该是抽象出的业务对象,可以和表对应,也可以不对应,这根据业务的需要。 如果锅碗瓢盆分别为对应的业务对象的话,那么整个碗柜就是一个值对象。此外,VO 也可以称为页面对象,如果称为页面对象的话,那么它所代表的将是整个页面展示层的对象,也可以由需要的业务对象进行组装而来。

第 5 个:DTO

  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主要用于远程调用等需要大量传输对象的地方,比如我们有一个交易订单表,含有 25 个字段,那么其对应的 PO 就有 25 个属性,但我们的页面上只需要显示 5 个字段,因此没有必要把整个 PO 对象传递给客户端,这时我们只需把仅有 5 个属性的 DTO 把结果传递给客户端即可,而且如果用这个对象来对应界面的显示对象,那此时它的身份就转为 VO。使用 DTO 的好处有两个,一是能避免传递过多的无用数据,提高数据的传输速度;二是能隐藏后端的表结构。常见的用法是:将请求的数据或属性组装成一个 RequestDTO,再将响应的数据或属性组装成一个 ResponseDTO.

第 6 个:POJO

  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简单的 Java 对象,实际就是普通的 JavaBeans,是为了避免和 EJB(Enterprise JavaBean)混淆所创造的简称。POJO 实质上可以理解为简单的实体类,其中有一些属性及其getter和setter方法的类,没有业务逻辑,也不允许有业务方法,也不能携带有connection之类的方法。POJO 是 JavaEE 世界里面最灵活的对象,在简单系统中,如果从数据库到页面展示都是 POJO 的话,它可以是 DTO;如果从数据库中到业务处理中都是 POJO 的话,它可以是 BO;如果从数据库到整个页面的展示的话,它也可以是 VO.

扩展阅读:

  在实际的项目中,我们还会遇到一个常见的对象,那就是 Entity 实体对象,它对应数据库中的表,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一个表对应一个 Entity,同样以交易订单表 Order 为例,如果这个表有 30 个字段,那么这个 OrderEntity 对象里面也要含有 30 个对应的属性。

推荐使用:

实际工作中,一般使用DO、VO、DTO足以。

文章来源:https://blog.csdn.net/qq_34417433/article/details/13510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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