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英语里有这么一句谚语:没有任何事情是一定的,除了死亡和缴税。当代中国人,在延续了对死亡挺重视这一数千年的传统的同时,最近似乎也开始关注缴税这件事情。
没有人喜欢缴税,对中国税收频繁的抱怨也就不足为奇。从一般性地抱怨说中国的税太重,到关注具体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和增值税,再到声讨闻所未闻的“月饼税”,一波接着一波,这还殃及了在技术上甚至不能算税的五险一金。这一章的几篇文章就是从技术的角度,而不是从情感的角度,来看最近这两年国人对税的抱怨和其背后的经济学。
五险一金在技术上不能算税,是因为在缴五险一金的时候,个人是获得了国家承诺的(未来的)福利的,税一般是没有这个性质的,但这还不是《农民工、白领和五险一金》说的要点。这篇文章是在假设五险一金就是税的前提下,去说明一个不复杂但也不显然的道理:真正的税收负担由谁承担和法律上规定谁缴税,两者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因为税收负担可以被转移。在五险一金这个具体的事情上,究竟是雇主还是雇工承担,就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状况。事实上,不同人群承担的五险一金的比重极有可能是不同的。我试图论证的是农民工承担的要少,而白领承担的要多。我这样论证是不是正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意识到不同人群在五险一金这件事情上的利益并不完全一样,甚至非常不一样。因此,在一些人非常激烈地要求降低或者取消五险一金的时候,这对他们也许是有利的,但无意中却很可能伤害了别人的利益。与这件事情在经济学上相通的,就是工人的待遇问题。前些年,中国国内爆发了几起罢工事件,焦点主要是工资。《4个王二的罢工命运》描述了几种不同的情形:在一些情形下,罢工是可以为工人获得利益的;在另外一些情形下,罢工是无效的;而在一定的情形下,迫使企业加薪的结果反而可能是伤害到工人的利益。而具体哪种情形更可能出现,则完全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状况,简单地认为“罢工争取高工资就是保障了工人的利益”的看法则不一定总是成立的。
还是回到税的问题上,中国的税负究竟重不重?《王二的包子和中国的税负》从几个角度看这个问题:一是税负重不重必须和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联系起来一起看,单纯地说税重不重意义不大;二是税重不重还取决于政府最优的规模是什么,高税高福利和低税低福利是非常不同的模式;三是税重不重也要取决于税收使用的效率。这篇文章想要反驳的是那种过于简单化看待税负的看法,情绪化地去说中国税太重或者随意做点国际比较说中国的税不重都不是正确的方式。
写《王二买饭票,个人收入所得税和增值税》还是因为对中国税重的抱怨,不过这个抱怨更具体:我们不仅要缴所得税,而且在买东西的时候还要间接缴增值税,这是双重征税,而且很重。税重不重的问题我已经在《王二的包子和中国的税负》中分析了,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解释这两种税的逻辑。我的希望是,读了这篇文章后,那些觉得既征所得税又收增值税不合理的人,也许可以稍微改变一点想法。
而《王二开公司和月饼税》则是在反驳一种很流行的看法:过节发的月饼不应该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对实物福利征税,其实是一个公平的税收体系的应有之义,月饼在这里只是一个很小的例子。发现金缴税而发实物不缴税会引起很多问题,而且最能从中钻空子的人极有可能是那些最应该缴税的人:富人。
农民工、白领和五险一金
王二是个小工厂主,每年他都要雇不少工人来进行生产。
过去,雇工对王二而言从来都不是一件难事。每年过完春节,到火车站,5000元一个月一口价,想雇多少就能雇多少,因为到处都是过完年出来找工作的农民工。
后来,国家开始要求任何有正式合同关系的雇佣关系,都必须按比例缴纳五险一金,总共加在一起接近于工资的40%,名义上规定工人出10%,雇主出30%。王二心想,这么多工人找工作,我还怕找不到工人?我可不会多花那30%的冤枉钱,这钱得让工人出。于是,这年过完年,王二跑到火车站,还是开出了5000元一个月的工资,但跟工人说得很明白,40%的五险一金要从工资里面扣。换句话说,工人拿到手的只有3000元一个月(3000元的工资加上2000元的五险一金)。别的工厂主也都是打着一样的主意。
工人们觉得不合理,抗争道:国家不是规定你们要交30%的吗?为什么最后40%都要从我们头上扣?王二说:“让我交30%也可以啊,那你们一个月的工资就是3000元,由我来交30%的五险一金,这有区别吗?就是一个做账的事情。事情的实质是,这五险一金最后是你们来出,而不是我王二出。”
工人们既然已经跑了这么远的路进了城,觉得不接受这份工作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于是只能忍气吞声地接受了王二的条件。但是不久,情况就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很多农民工觉得,过去一个月挣5000元,出来打工还算可以。现在凭空一个月少挣2000多元,还不如在家干点别的或者找点别的机会,于是不少工人开始有了离开的念头。慢慢地,工人真的开始陆陆续续走了,而且不止王二一家工厂出现这样的情况,周围所有工厂的情形都差不多。对很多农民工而言,5000元一个月的现金收入是他们出来打工的底线。现在底线被打破了,回家或者去别的地方就成了自然的选择。于是,王二面临着一个现实的选择:提工资,或者停止生产。不久,到处叫嚷“民工荒”的王二不得不向工人开出了下面的条件:每个月5500元的工资。工人缴10%的五险一金,拿到手还是5000元左右的现金。剩下30%的五险一金由王二来缴。他这么一做,总算稳定住了不断流失的工人。
同样的好事却没有发生在王二工厂里为数不多的几个白领头上。这些白领也要求保持“税后”工资不变,王二对他们很明白地说:“你们不想干可以走人,市场上还有不少愿意接受更低工资干你们现在干的活的人。你们的工资已经不低了,40%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大家都得承担一点。”
中国的五险一金,其占工资的比例之高,和因此带来的工薪阶层收入的“减少”,一直都是一个热门的问题。减少之所以加一个引号,是因为两个原因。一个是五险一金和税收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这主要体现在五险一金的缴纳都伴随着相应的福利:买养老保险对应的是未来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在买房的时候意味着便宜一点的贷款。尽管不是所有人都希望被强制参与这样的福利,但事实是,缴的五险一金并不是永远被拿走了,有很大一部分(甚至加上利息)在未来是可以被拿回来的。当然,如果政府食言,那就另当别论了。
更大的一个原因是,即使五险一金就是税,并不意味着所有打工的人收入都会因此而下降。事实上,不同的人群很可能面临很不同的情形。这里又有两层含义:
一是法律规定的税率并不等同于实际的税率。从前面王二雇工的例子就不难看出,不是说法律规定工人缴10%,雇主缴30%,最后就真的是这样。这里面最大的原因是工资是可以变动的。事实上,工资的变动可以让任何法律规定的税率都变得毫无意义。这里的意思是指,实际承担税负的和法律规定的税负如何分担可以毫不相干。上面王二的故事讲了两个很极端的情况,刚开始是工人承担了全部的负担,而之后是王二承担了全部的负担。真实世界的情形当然很可能不是那么极端的,但这个例子只是想说明,税收的负担由谁承担,在不同的状况下,情况会是很不同的。
二是对工资征税的负担究竟由雇主还是雇员来承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状况。中国的农民工市场,其特点是,如果你愿意支付市场的工资水平或者略高一点,你就可以雇到很多很多的工人。但市场的工资水平整体上就是农民工可以接受的底线,因此,如果你稍微降一点工资,立刻就会招来“民工荒”。对于这样一个市场,用术语说就是供给弹性很大,将税收转嫁给工人是很难的。因为,工资稍微低一点,农民工就不干了,他们可以回家或者去别的地方,没必要接受低于底线的工资。请注意,这里税收负
担很难转移给农民工,不是因为农民工的地位高、谈判能力强,而是因为他们的地位太低、谈判能力太弱,所有能够榨的油水已经被榨走了。因此,增加新的税,也不能再增到他们头上。
但对于收入相对较好的白领阶层则不是如此。这个阶层的收入是存在空间的,不是说收入高一点低一点就会影响他们是不是在一个地方工作的决定。而且,白领换起工作来也更困难一点。对这样一个人群,用术语说就是供给弹性较小,税收的负担反而会相对多地由他们承担。毕竟,如果真实收入下降10%~20%,这些白领也未必会走人,未必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又不能选择不工作。那在和雇主的博弈过程中,这些白领很可能会处于弱势,因此税收的负担反而会更多地落在这些人头上。最惨的就是那些非要这份工作不可的人,即使所有的税收都让他们来承担,估计也只能忍气吞声地认了。
所以,非常可以理解的是,对五险一金抱怨最多的就是都市里的白领,收入越高的可能怨言越大——他们可能需要承担很大一部分的费用,而五险一金所带来的额外福利又相对有限。可是,不应忘记的是,数量巨大的农民工群体则可能是五险一金的受益者——他们承担的成本可能会相对较小,而五险一金带来的福利,虽然仍然很有限,但对这个人群而言可能是很显著的。
理解五险一金对不同人群的负担和福利很可能不一定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网上发言。不说话的,有时候也许是受害者。但在五险一金的事情上,不说话的也许正是受益者。
王二的包子和中国的税负
王二有个包子铺,而且是村子里唯一的包子铺。村里人要是想吃包子,只能到王二家来买。王二卖包子很独特,是一笼一笼地卖,而不是按个卖。一笼6个包子,10元钱,一口价。
村里人对王二的包子有不少抱怨,最大的抱怨是价格太高、一笼包子的数量太少和馅太小。王二于是去别的村子逛了逛,看看别处的包子是怎么卖的,回来之后很高兴地跟村民解释:你们的抱怨其实是没有事实基础的。首先,我这个包子一点都不贵。别处15元、20元一笼的包子都有,我这10元钱一笼的包子,在所有的村子里算是相对便宜的。你们觉得贵,是因为你们没去过那些包子卖得更贵的村子。我一笼包子的数量确实不多,有的村子一笼包子能有12个,但问题是,人家的包子多,价格卖得也高。你们要是真想增加包子的数量也行,那就得出更高的价钱,可10元钱一笼你们已经抱怨贵了。至于馅太小,嗯,那得看跟什么比。直接跟别人比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们的包子不一样大。
那王二的包子究竟是不是价格太高、数量太少、馅太小?这件事情一下就变得非常难以说清。难处就在于,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家和王二的包子一模一样的包子了。不一样,就让比较变得不那么黑白分明。
一段时间以来,老百姓关于中国税负水平的抱怨越来越多,简单的总结就是抱怨税重、福利差和收上去的税都没有花在老百姓头上。如果把中国的税负问题想象成王二的包子,那对中国税负的抱怨基本上也就是村里人对王二包子的抱怨:价格太高,数量太少,馅太小。
对于税重,政府的回应一直是,中国的整体税负水平和国际水平相比属于比较低的。这里的证据是,中国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只有20%多一点,不到30%,其中税收收入占比还要更低。比起很多发达国家40%甚至更高的税收占比,中国的税负实在谈不上很重。这里的数据是没有太多疑问的,中国税收占比低于很多发达国家是事实。换句话说,论缴税,很多发达国家确实要缴更高的税。
但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值得探讨的比较。这就跟王二说自己一笼包子10元不算贵一样,因为别处的包子可以是15元甚至20元一笼。问题是,此一笼非彼一笼。讨论税负高不高,一个很关键的变量是政府通过收税所提供的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质量及数量如何。在这个意义上,6个一笼的小包子可能卖10元钱都贵了,而12个一笼的大包子可能卖20元都不算贵。因此,直接比较中国和国外的税收占比,不论中国的有多低,或者国外的有多高,都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因为这种比较完全没有考虑缴税后老百姓得到了什么。在美国,很多好的学区,不仅房价高,而且物业税也高,但很多人还是愿意选择在那里居住,缴更高的税。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自己缴的税最后会花在学校上面,因此自己的孩子可以得到更好的教育。这些地方的税负高吗?看比例也许高,看性价比,对很多人而言一点都不算高。
这就立刻涉及了第二个抱怨,中国的公共产品恰恰属于那种“6个一笼的小包子”,而不少发达国家,特别是西欧和北欧国家,公共产品的提供则属于“12个一笼的大包子”。在发达国家居住过的人都会发现,很多国家的公共服务,包括医疗和教育,不仅低收费甚至完全免费,而且服务的质量也很好。因此,这些人开始抱怨中国的公共服务差,觉得中国也应该朝西欧那个方向走。
可是,请问“6个一笼的小包子”和“12个一笼的大包子”哪个更好?这一样是两个无法比较的东西。这里面至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成本问题,如前面所说,12个一笼的包子可以价格很高,性价比不高。因此,觉得包子越多越好本身就是错误的,提供公共产品的代价——税收负担必须一起考虑。请记住,所有的公共产品都不是免费的。所谓的“免费”只是不直接对用户收费而已,政府总是要通过收税的方式来为公共产品买单的。在不比较成本之前,单纯地比较包子的多少没有太多意义。
这里面还有第二层更深刻的问题,即便没有成本上的考虑,即便12个一笼的包子单价更低,12个一笼的包子也未必总比6个一笼的包子好。这就好像,因为肯德基的家庭套餐单价更低,就得出每个人去肯德基都应该点家庭套餐的结论一样是荒谬的。这涉及一个政府规模和什么样的产品与服务应该由政府来提供的问题。教育、医疗和养老,在很多国家都是公共支出的大头。政府是不是应该包办这些?是应该更多地参与,还是应该积极地退出?这几乎在每个发达国家都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而不同的国家做出的选择
也是很不一样的。西欧在2011年以后经历的债务危机,就是对福利国家模式——高税率和高福利模式的一个巨大挑战。那些国家,主动或者被动做出的选择都是削减支出,特别是福利支出。而中国,在为居民提供基本的社会服务和避免承担福利国家模式的代价之间,存在一个非常微妙的取舍。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公共产品的提供恐怕是太少了。但现在要避免的则是矫枉过正,承诺过多的福利,会为将来埋下巨大的财政包袱。
最后,中国老百姓抱怨的“馅太小”则恐怕是一个没有太多争议的事情:中国公共产品提供的效率还太低。效率低的因素很多,从垄断、不透明、缺乏问责到决策过程缺乏足够监督等,这些都导致了公共服务的花费大,而里面真实的部分却相对小。这里想要指出的一点是,公共部门的效率低下在很多国家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虽然原因未必一样。比如说,在不少国家的公共部门中,工会的力量非常强大。美国和墨西哥的公立学校的教师工会就很强大,导致这些国家花了很多的钱,不少公立学校的教育质量却上不去。因此,解决公共部门效率低的最有效办法,未必是提高公共部门的效率(虽然这是应该做的),而是缩小公共部门的规模,让市场和私人部门来提供那些不是非公共部门提供不可的产品和服务。换句话说,如果10元钱6个包子的馅太小,最有效的不是让王二上6个大馅包子,而是让王二以后上3个包子就行,然后少收钱。
所以,王二的包子究竟是不是价格太高、数量太少、馅太小?我的答案会是有可能、未必和没错。但最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应该是一个人的看法或者某一个机构的看法,而应该是一个社会选择。因为,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公共财政体系,而需要服务的却是10多亿状况非常不同的老百姓。
王二买饭票,个人收入所得税和增值税
王二加入了一个新公司,跑到公司的食堂去买饭票。卖饭票的人说,公司的饭票是这么卖的:面值再加10%的手续费。换句话说,100元的饭票,你得缴110元。不过,手续费可以用两种方式支付。第一种方式是,在买的时候支付,这样拿到手的饭票上面就会盖着一个章:手续费已缴。第二种方式是,如果你现在不想缴,可以在用饭票的时候再支付。也就是说,如果王二拿着一张没有盖过章的饭票去买饭,那还得在买饭的时候另缴10%的费用。
王二问:“这怎么听上去没什么区别啊?”卖饭票的说:“大的区别是没什么。先缴的好处是今后你就不用麻烦了,问题是,如果你花不掉这些饭票或者丢了,那你就得损失。后缴的好处是,你花多少缴多少手续费,问题就是麻烦。”
王二一听,觉得这件事情可以改进:“你规定食堂在收饭票的时候,如果是没有盖章的饭票,多收10%的饭菜价格不就行了,哪有什么麻烦的?其实,最简单的办法是,你们根本不用在卖饭票的时候收10%的手续费,把菜价按照基准价格统一提高10%,不就完事了?这样大家都方便。”
这件事情反映到了食堂领导那里,领导觉得是个好主意,于是就开始采纳。不过,整件事情还是引起了不少的争议,公司的许多职工觉得这是变相涨价:菜价无缘无故地涨了10%。
自己缴了多少税,是越来越多国人开始关注的问题。很多人似乎突然意识到,原来老百姓缴的税不仅包括直接出自自己腰包的,比如说个人收入所得税,也包括那些根本不经过老百姓的,而是体现在商品价格里的税,特别是增值税。关于中国的税负是不是太重,本章的《王二的包子和中国的税负》一文已经讨论过了,这里想要讨论的主要是怎么来看增值税和个人收入所得税。
如果要用一句话总结增值税和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区别,那就是它们很不相同但是又实质相似。不同就不用多说了,相似是因为它们最终都是对收入收税,只是缴的时间和环节不一样而已。
个人收入所得税,就好像是王二买饭票的时候就缴手续费,在拿到收入的同时就把税缴了——简单、直接、明了。而且,税率在理论上和在不少国家的实践中还可以量身定做,收入水平、家庭状况、支出结构等因素都可以作为税率调整的依据。当然,这种调整本身也是有利有弊的,因为调整越多,整个个税体系也会越复杂,运行起来难度也会更大、成本更高。中国现在的个税就属于很简单的,有可能是太简单的:基本只对劳动报酬收税,而且税率基本上只考虑收入水平,虽然也考虑了一些养老、按揭贷款利息等支出情况,但总的来说考虑的因素不多。
但收入所得税的最大弊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国家而言,就是收入本身很难衡量。只对劳动报酬,特别是工资征税,使得个税覆盖的人群非常狭窄,基本上就是打工一族。对于高收入阶层,比如说企业主,这些人的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不是工资,而是投资回报,他们的那些收入反而不用缴税。对于那些灰色收入、实物福利和隐性补贴,个税也都很难征收。这些都使得中国的个税看起来是用来调节收入分配的,但最后缴税的主力其实都是普通的中产者。
另一种对收入征税的方式是,不在发钱的时候征,而是在用钱的时候征。这就像王二缴手续费的第二种方式,不是在买饭票的时候缴,而是在用饭票的时候缴。这种征税法也有复杂和简单的两种方式,复杂的方式就是在每一笔交易发生的时候都额外收税,这就是销售税。这样的好处也是直接明了,但坏处是想要逃税也非常简单。简单的方式就是不在销售环节征税,而是在生产环节征税,这就是增值税。税最后转移到消费者头上的方式是价格上升,就像王二公司的食堂一次性提价10%那样。
增值税最大的优点是征收的效率非常高,毕竟现在征税的对象变成了企业,而不是零星的消费者。对很多发展中国家而言,这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因为在这些国家,用别的方式很可能收不上税来,政府最后只能提高税率。但税率越高,逃税现象就越严重,就更加收不上税来。增值税的另一个好处是,只要人花钱消费,不管钱是来自工资还是投资回报,不管钱的来路是不是干净,也不管这些钱有没有记录,都无法逃税,因为税已经包含在商品的价格里了。这就解决了收入本身难衡量的问题。
增值税当然不是没有缺点,其中一个就是其再分配的功能弱。因为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最后面对的都是一样的商品价格,因此支付的也是一样的税率。在这个意义上,增值税的税率对所有收入的人都是水平的,而不是累进的,也就是说收入越高的人税负也越重。但是,这个理论上的弱点,对于中国却可能完全不成问题。原因很简单,中国的高收入人群可能反而不缴所得税,因为他们的收入不用体现为工资。这意味着中国法定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率虽然是累进的,但实际执行的税率极有可能是先累进后累退的,从中产到高收入阶层,实际税率很有可能是越来越低。与这种情况相比,增值税的税率虽然是水平的,但增值税反而是一个更有效的再分配税种。毕竟,高收入人群的花费也大,花费越多,缴的税也越多,这比起收入越高的人反而越不用缴个税是一个进步。
最后,还有一个抱怨就是双重征税。在既有个税又有增值税的情形下,一个人的收入其实会被收两次税,一次是拿到收入时缴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一次是买东西时缴的隐性的增值税。这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但需要指出的一点是,这种双重征税是绝大多数国家都存在的情形。在欧洲和在中国一样,个人收入所得税和增值税都要缴;在美国,虽然没有增值税,但在大部分州都有销售税,因此也是个人收入所得税和销售税双重征税。美国的资本回报也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公司分红之前先得缴公司所得税,个人拿到分红之后,还得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因此,同样一份利润,在公司和个人的层面都被征了税。双重征税不是经济学家喜欢的税收体系,但从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看,政治还有经济的因素阻止了这些国家采用更简单的税收体系的可能性。
当然,中国税收体系更大的问题不是个税、增值税,或者双重征税的问题。如果抱怨这些,就抱怨错地方了,更大的问题是税率是否合理、分配是否合理以及税收的用途是否合理,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恐怕只能是:未必,未必,未必了。
王二开公司和月饼税
王二开了一个公司,雇了几十号人。王二是个好老板,公司挣钱的时候就给员工发奖金,过年过节也要额外发过节费。当然,王二自己是老板,因此最大的红包总是留给他自己的。王二还是一个很守法的老板,一直按时纳税,因此那些奖金、过节费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一分钱也不曾落下。王二的员工的收入不算很高,因此缴的税还不算太多。但王二就不一样了,他是老板,一年收入不菲,因此个人收入所得税也一直缴得很多,一般都是最高税率——45%。
王二的做法虽然合法合理,但是却成了老板圈里的笑柄,因为没有别的老板像王二这么做,谁会心甘情愿把自己45%的收入直接缴给国家呢?更不要说给职工发的那些钱也要缴税。虽说名义上是职工缴,但最后这钱还不是从老板发给职工的钱里扣的?
这里更关键的是,老板们都很清楚怎么避税,他们把自己的秘诀传授给了王二。首先,坚决不给自己发工资,但是全家的开支都从公司支取,一支笔、一卷卫生纸都从公司走账,车也是用公司的钱买,拿公司的钱养。反正公司是自己的,花公司的就是花自己的。这样做的好处是,没有工资自然就不用缴收入所得税。而且,自己一家的开销可以做成公司成本,从而降低公司的利润,最后公司缴的税也会变少,可谓一举两得。至于职工的过节费什么的,能发东西的也尽量发东西,或者带职工出去旅游,或者发购物卡,总之就是不发现金。不发现金,会计上就容易处理,可以不体现为工资收入,最后既可以逃所得税,还可以增加公司成本,做低利润,公司一样可以少缴税。
王二知道这些之后,很快也就做起了一样的事情。这样的结果是,虽然王二的职工看起来也受了益,但是最大头的好处还是给王二拿走了。王二现在不仅不用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甚至连公司原来缴的税都下降了。换句话说,王二的实际税率由原来的45%一下变成了负的。王二和其职工的收入差距也一下拉得更大了。
2011年中秋节前,一场关于“月饼税”的争论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所谓“月饼税”,其实是指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中秋节各单位所发的月饼也要和其他工资收入一样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这本不是什么新闻,但一经冠上“月饼税”的名字,不禁让人想起了苛捐杂税,让人觉得国家连月饼都不放过,税实在太重了。还有一些人认为,月饼里面本身已经收过增值税等其他税了,现在还要缴所得税,等于是双重征税,让这件事情更加不合理。双重征税和中国的税负重不重的问题,本章的《王二的包子和中国的税负》和《王二买饭票,个人收入所得税和增值税》两文已经讨论过,这里想要问的是,对过节发的月饼征个人收入所得税,究竟合理不合理?
月饼其实是小事,真正的问题是究竟应不应该对实物福利,或者说非货币福利征个人收入所得税?这里的答案是:应该征。
这里面至少有两点原因,都是从公平的角度来说。
第一点原因是,不对实物福利征税是对按章纳税的公司和个人的不公平。王二之所以在开始的时候成为笑柄,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他没有钻别人都钻的空子。不对实物福利征税的结果是,任何用现金发福利的公司都会比发实物福利的公司面临更高的税收负担,这其实是在惩罚依法缴税的人。这样下去更坏的结果是,很多企业都选择钻空子,这样国家的税就收不上来。请注意,国家收不上税不会就听之任之。很多国家,特别是拉美国家,最后选择的就是增加那些按章缴税的企业和个人的税率。这样一种恶性循环的最终结果是,税率高得吓人,企业如果缴税就竞争不过别人,最后是所有人都逃税。结果,一个国家的经济就陷入一种很畸形的状况:正规的公司很少,因为税率太高,而非正式部门和灰色经济则非常大。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避税。
第二点原因是,不对实物福利征税,很可能会使收入分配状况更加恶化。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也就是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这样可以起到一点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在中国,个人收入所得税的主要目的似乎就是调节收入分配,因为从财政收入的角度说,个税带来的收入并不是财政收入中很重要的部分。但是,如果不对实物福利收税,最后得益最多的极有可能是高收入的阶层。这个阶层中的很多人都是企业主,他们对于自己的收入用何种方式实现,有很大的决定权和腾挪的空间。不要说这些人已经有
很大的空间可以不用缴税(事实上,各国的富人都有很多方式来合法地避税或者不合法地逃税)。如果实物福利再不用缴税,那等于是给这些人开了一个合法避税的口子。对普通工薪阶层可能只是月饼的问题,对这些人,就可能是房子、车、奢侈品等等。不对实物福利征税,结果可能是帮工薪阶层省下几十元、上百元钱,但到了高收入阶层那边,能够因此合法避掉的税则可能是数万元、数十万元。
有人可能觉得,月饼是个很小、很明白的东西,明确规定月饼不用收税又不会影响什么,对别的实物福利照样收税就是了。的确,月饼是个小东西,收不收税无关大局,但如果月饼免税,那春节发烟酒要不要免税?端午节发粽子要不要免税?夏天发冷饮要不要免税?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如果这样,就会变得繁杂无比,操作起来也会变得很困难。如果需要给民让利,有更简单的方式:把免征额提高一点或者税率降低一点,完全不需要在月饼要不要缴税的问题上做文章。
所以,和很多人的看法不同,在我看来,对月饼收税才合理,不对月饼收税才是有问题的。因为,这不是月饼的问题,而是涉及一个税收体系是否公平合理的问题。
抱怨税重,可以。抱怨月饼税不合理,没道理。
4个王二的罢工命运
在广袤的中国土地上,有很多叫王二的人。有这样4个王二,不仅名字一样,背景也很类似。他们出生在中国农村,料理家里的那一亩二分地,一年到头流尽了汗,就算遇到风调雨顺,打下的粮食也卖不了几个钱。去掉化肥、种子、农药和各种成本,剩下的收入就更是低得可怜。后来,村里出去打工的人每年过年都能穿着光鲜的衣服回来,出手“阔绰”,骄傲地描述外面的世界,让王二们坐不住了。终于有一年过完年,王二们带着简单的行李和一点点钱,跟着老乡一起走上了外出打工之路。打工给王二们带来从未见过的“高收入”,但是也给王二们带来了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开销,什么都越来越贵;孤独,因为没有亲人和朋友陪伴;辛苦,工厂里的活比下地干活累,一点都不轻松;空虚,生活很无聊,且看不到未来在哪里。在很大程度上,王二们并不后悔离家打工的决定,只是现实远比王二们想象的要更困难。
终于,所有的希望和失望都正确地或者错误地集中到了一个焦点——工资上。尽管更高的工资解决不了王二们全部的问题,但更高的工资似乎是最立竿见影的解决方案。于是,王二们决定去罢工,去争取更高的工资。在这个时候,4个王二的命运发生了分化。
第一个王二供职于一个生产汽车的企业,这个企业在很多国家都有生产线。虽然在全球各地都生产类似的汽车,但这个企业在全球的生产线却差异很大:在美国,生产线上能用机器的地方肯定不会用人;而在中国,生产线上能用人的地方肯定不会用机器。所以,即便下线的汽车看不出什么差别,中国生产出的汽车要比美国生产出的汽车劳动密集得多。对企业而言,这是一个十分正常的最小化成本的选择,什么要素相对便宜,就多用什么要素。王二和工友们的罢工,最终让厂方做出了妥协,同意大幅提高工资。但这一妥协也改变了厂方的成本方程。原先使用那么多的人工、那么少的机器,在大幅加薪之后显得不再划算。厂方随即从总部调来了人,开始一个工位一个工位地重新研究什么地方该用人、什么地方该用机器。事情的结果是,没过
多久,很多新的机器开始运到厂里。又没过多久,很多工友没有再能和厂方续约。王二很幸运地留了下来,继续住在那个显得格外空旷的职工宿舍里。
第二个王二供职于一个巨大无比的企业。这个企业是当地最主要的雇主,10个农民工有9个都在这家企业工作。多年以来,企业的老板都在很小心地控制工人工资的涨幅。原因很简单,给一个工人涨工资,就得给全部工人涨工资。这样即使只涨一点点工资,算下来对企业而言也是一笔巨大的开销。企业的生产规模日渐扩大,但企业招工的时候还是异常小心,怕招得太多,把当地整个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拉得太高,这样会反逼着企业给现有的员工加工资,这种成本的增加是企业不想承担的。换句话说,这家企业利用自己在当地劳动力市场的支配地位,通过控制招工的数量来减少工资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王二和工友们的罢工最终让厂方做出了妥协,同意大幅提高工资。工资提高了之后,厂方意识到,原先通过少雇人来压低工资的想法已经被打破了,工资上涨已是既成事实。而且,提高工资之后,愿意到厂里来工作的人一下多了起来,厂方干脆来者不拒,都招进了厂里,不再有以前的顾虑。王二有了更高的工资,而且有了更多的工友。这件事情可以忍受的一点负面影响是,食堂、澡堂和厂门口的网吧都一下变得更拥挤了。
第三个王二就职于一个简单的装配企业。工作是最简单、最枯燥的重复劳动,不需要什么技能。很多农民工的第一份工作都是在这样的企业开始的。王二和工友们的罢工,最终也让厂方做出了妥协,同意大幅提高工资。但厂方很明白,这么高的工资,企业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这样的企业,一没有技术,二没有资本,三没有渠道,靠的就是成本优势。如果连成本优势都没有了,那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加薪后的第二天,企业的老板就飞往华中腹地,发现那里的工资水平还相对较低,当地政府也打出“产业转移的最佳承接地”的口号。不多久,王二和工友们就接到通知,企业要整体搬迁,愿意跟着走的需要重新签合同,工资水平比照迁入地的水平,基本上相当于对半砍。不愿意走的,拿一个月的工资,自寻出路。王二对两个选择都不喜欢,跟着企业走,工资水平比罢工之前还要低,虽然生活费用也低不少;不跟企业走,也未必能找到更好的工作。王二后来在当地一家类似的企业找到了一份类似的工作,工资和罢工前一样。老板很坦诚地对王二说:“你如果想要更高的工资,那还是找别的公司吧。”
第四个王二在一家精密的电子企业工作。找工作的时候,工资是企业开的。王二觉得工资应该更高一点,但企业招工的人一句“市面上都是这个价”就把王二打发了。王二琢磨着,继续找工作还要花时间,也不知道能不能真的就找到更好的工作,于是就答应了。后来和工友们聊天,发现大家都是一样的想法,觉得工资应该更高一点,但是找工作的过程中单个的人根本没有跟企业讨价还价的能力,而且又担心风险,所以干脆就接受了。从企业的角度看,厂方也清楚地知道,即便给工人更高的工资,企业还是能够很轻松地保持盈利的,而且真的想在市面上重新找到那么多合适的工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并会耽误生产。换句话说,企业会愿意出更高的工资把这些工人留下来。好在这些工人并没有统一的声音。偶尔个别工人有牢骚,直接让他走人就行了,换一个人还是很容易的。终于,王二和工友们决定罢工了。工人和企业都有各自的底线,但是很明显,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点是一个双赢的结果,而过分的要求则会伤害双方的利益。经过几番你来我往,最后双方都选择了妥协,王二和工友们拿到了更高的工资,企业维持了正常的生产。
这4个王二罢工的故事,有的结局是皆大欢喜;有的是保持原样;有的则是一些人得益,另一些人受损。前些年,一些地方发生了几起罢工事件,这些罢工多半最终以厂方提工资成为结局。只是那些获得加薪的工人最终会成为4个王二中的哪一个,则不那么完全明显。无论是支持罢工还是反对罢工的人,恐怕都必须意识到,在中国这片土地上,4个王二的命运,甚至更多王二的命运,都是有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