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作者余华,之前读完的一本书,已经不太记得内容了,看着笔记整理的这篇书评。摘抄的还挺多的,余华的书读过印象深刻的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是比较真实又苦难的故事。
按自己的能力来判断事物的正误是愚蠢的。
好奇心引导我们到处管闲事,虚荣心则禁止我们留下悬而未决的问题。
那些轻易发表看法的人,很可能经常将别人的知识误解成是自己的,将过去的知识误解成未来的。
任何一个命题的对面,都存在着另外一个命题。
对很多看法,我们都不能以斤斤计较的方式去对待。
生在死之后出现,花朵生长在溃烂的伤口上。
我意识到伟大作家的内心没有边界,或者说没有生死之隔,也没有美丑和善恶之分,一切事物都以平等的方式相处。他们对内心的忠诚使他们写作时同样没有了边界,因此生和死、花朵和伤口可以同时出现在他们的笔下,形成叙述的和声。
被隐藏的总是更加令人着迷,它会使阅读走向不可接近的状态,因为后面有着一个神奇的空间,而且是一个没有疆界的空间,可以无限扩大,也可以随时缩小。
《百年孤独》塑造了一个天马行空的作家的偶像,一个将想象力尽情挥霍的偶像,其实马尔克斯在叙述里隐藏着小心翼翼的克制,正是这两者间激烈的对抗,造就了伟大的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的叙述简洁和不动声色,人物和场景仿佛是在摄影作品中出现,而且他只写下了母亲面对一切的镇静,镇静的后面却隐藏着无比的悲痛和宽广的爱。
当故事在不可思议的环境和突如其来的转折中跳跃时,叙述始终是扎实有力的,所有的事物被展示时都有着现实的触摸感和亲切感。
有时候最软弱的也会是最强大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热爱鲁迅的理由,他的叙述在抵达现实时是如此的迅猛,就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
如果说,达尔曼没有了希望,那么,他也没有了恐惧。
我对那些伟大作品的每一次阅读,都会被它们带走。我就像是一个胆怯的孩子,小心翼翼地抓住它们的衣角,模仿着它们的步伐,在时间的长河里缓缓走去,那是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它们将我带走,然后又让我独自一人回去。当我回来之后,才知道它们已经永远和我在一起了。
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死亡是凉爽的夜晚,生活是痛苦的白天
但丁的天才使一个地方性的口语成为了完美的书面表达,其优美的旋律和奔放的激情,还有沉思的力量跃然纸上。
于是异乡的语言开始使故乡的形象栩栩如生了。
一句话,就是我学会了在标准的汉语里如何左右逢源,驾驭它们如同行走在坦途之上。
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伸手便可触及。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
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妖恣媚态,绰有余妍
时间不仅仅创造了故事和情节的神奇,同时也创造了句子和细节的神奇。
艾萨克·辛格的《傻瓜吉姆佩尔》,另一部是巴西作家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的《河的第三条岸》。这两部作品异曲同工,它们都是由时间创造出了叙述,让时间帮助着一个人的一生在几千字的篇幅里栩栩如生。
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
这本书试图表达人们在面对过去时,比面对未来更有信心。因为未来充满了冒险,充满了不可战胜的神秘,只有当这些结束以后,惊奇和恐惧也就转化成了幽默和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