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合同,许多人认为我自己直接内部发送邮件/传真等发送电子版合同或者我自己创建一个电子合同平台,这种怎么不属于电子合同呢?
在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个知识点:签电子合同,需要经过这“三个步骤”。
根据《电子签名法》,要想签署的电子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就必须具备真实身份、真实意愿、原文未改、签名未改这四个要素。
因此,签一个电子合同需要经过三个步骤:
第一步,确认真实身份、需要在正规的平台、通过实名认证、拿到专属的电子印章和CA数字证书;
第二步,发起签署,进入发起页面通过本地文件、直接发起签署;
第三步,确认真实意愿,发起方在意愿认证后完成签字或者盖章,而对方呢,收到签署通知后,浏览合同内容,通过实名认证后,完成签署。
其实,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主要是帮助企业做到两点:电子合同更合法、方案部署更省钱!
从法律角度来看,通过邮件、传真发送的电子版合同,很难证明签署人身份、意愿的真实性、以及合同原文和签署的完整性,而电子合同的流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去设计,所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呢能保障签署流程的合规、企业数据的安全。另外电子签名的使用离不开CA数字证书,第三方平台会与权威的CA机构长期广泛合作,在身份认证后,为签署人发放可靠的数字证书确保电子合同合法、有效。
从实际应用的角度看,自建电子合同平台这种,即当选手又当裁判的模式,文件、签名、印章的保存,缺乏客观性。另外,这种看似去中间商的做法,实际会拉高企业研发、推广、监管等环节成本,最终得不偿失。